“虚假经济是以欺骗或者旁氏骗局为基础,为少数人获利而服务的,无论是实体经济,还是虚拟经济,都存在虚假经济。想想也是,就像互联网圈都在讲屌丝经济已死一样,把那些“优质”的、用户体验好的圈住了,他们的身份感、认同归属感也强,支付意愿更强不是?至于后期怎么收费、怎么分成,还不是好商量? 第二类,公关公司以及部分企业PR,这算是捆在一条线上的群体。
这不仅使得他们作为生产者产出了更多的生活化内容,同时也反向强化了他们对该类题材内容的喜爱。 1984年正是我国知识分子最为吃香的年代,才华横溢的王功权很快就被政府看中上了。
问题在于,对于传统图文类内容,这三种获利方式的判断的确是成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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